孔飞

更新时间:2024-09-26 20:17

孔飞(1911年11月20日—1993年1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少将,内蒙古科左中旗人。1935年参加革命,193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建国前曾担任北平东北大学法学院“民先队”分队长,西安东北大学中共支部书记,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卓索图盟分会副主任兼任组织科长、主任,内蒙古人民自卫军卓索图盟纵队副司令员、司令员,内蒙古人民解放军卓索图盟纵队司令员、骑兵第十师师长,中国人民解放军内蒙古军区骑兵第三师师长等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内蒙古军区兴安军分区司令员兼政委,中共兴安军分区委员会党委书记,蒙绥军区副参谋长、军法处处长,内蒙古军区副参谋长、参谋长、副司令员,内蒙古自治区体育运动委员会副主任、主任,内蒙古自治区革委会主任,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中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书记等职。他还是中共十二大候补代表,第六、七届全国政协常委。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1911年11月20日,孔飞出生于内蒙古科左中旗(今通辽市科尔沁区敖力布皋镇敖立布皋村一个贫困的蒙古族农民家庭,原名孔宪春。

1921年冬,孔飞10岁时,进入私塾,每月交二斗米。

1924年,敖力布皋设立了小学,学费比私塾交得少,孔飞转到村小学读书。

1926年,通辽县成立初级中学,孔飞考入初中第一班。

1929年7月,孔飞以优异的成绩初中毕业。8月底,未满18岁初中毕业的孔飞为了求学,带着借来的30元钱奔赴沈阳,就读于沈阳东北大学附中。

土地革命时期

1931年12月,九·一八事变后,孔飞和四个同学抱着“不当亡国奴”、抗日救国的坚定信念,流亡到北平,在北平知行中学求学。

1934年夏,孔飞考入北平东北大学,和王振乾是同学。在学校里,孔飞初步接受了马克思主义思想,同时积极参加学生进步活动和进步团体。

1935年6月下旬,孔飞、王铎等学生组织边疆考察团,假期里到绥远百灵庙一带考察。7月初,学校刚放暑假,考察团出发,到访了大同、绥远、包头百灵庙等地,见到了傅作义德王等人。9月,孔飞参加中华民族武装自卫会(简称民卫会,是北平中共党委根据中共中央提出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精神,由“反帝大同盟”组织转成的。后来“民卫会”转变成“民族解放先锋队”,简称“民先队”),后参加了一二·九运动

1936年2月,孔飞参加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任北平东北大学法学院“民先队”分队长,不久又参加了社会主义联盟。2月下旬,因为参加一二·九运动,孔飞、王振乾等人被捕,关押了一个多月后才释放。4月,孔飞加入中国共产党。

全面抗战时期

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后,孔飞离开北京去往西安,参加并领导学生战地工作团,先后担任西安东北大学党支部书记、西安党的学委委员。他宣传抗日救国思想,积极参加抗日斗争。杨虎城部队孔从洲旅驻扎在朝邑,孔飞和孔从洲联系,说去给部队官兵宣传抗日,得到了孔从洲的支持。孔从洲集合了许多军官和士兵来听孔飞讲解革命道理。

1938年7月,孔飞赴延安参加八路军。8月,入延安抗日军政大学学习,担任一大队二支队第十班班长。毕业后,孔飞被分配到中共中央宣传部工作。

1939年4月,孔飞调中央西北工作委员会民族问题研究室(主任张闻天,秘书长李维汉)任研究员,并负责党支部工作,同时担任延安民族学院(院长高岗)研究员,进行民族问题调查研究和军事情报工作。

1940年,孔飞受中共中央西北工作委员会指派,到晋绥敌占区作民族问题调查研究。为了他的安全,大青山八路军派托克托县游击队队长云浦(化名李才,乌兰夫之弟)陪同孔飞做调查。在艰苦的环境中,他辗转于晋西北大青山土默川伊克昭盟等地区认真细致地进行了大量调查,为我党解决民族问题和制定民族政策提供了依据,为开展敌后抗日斗争,为我党、我军在内蒙古地区赢得抗日战争的胜利做出了积极贡献。

1941年7月1日,孔飞与乌兰夫之妹云清结婚。

1942年9月,孔飞被调到中央社会部(含情报部)军事研究室(主任许光达方强)任研究员,随即被派到敌后察绥地区做军事情报工作。在极端困难危险的情况下,他出生入死,建立情报关系,为我党开展这一地区的地下工作打下了基础。

1943年底,孔飞回到延安,入延安枣园西北公学学习,并参加延安整风和大生产运动,受到系统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教育,逐步成长为既有丰富实践经验、又有坚实理论基础的优秀干部。孔飞不论是在条件极其复杂艰难的敌占区还是在解放区,都始终紧跟党中央和毛主席,不畏艰险,刻苦学习,坚持斗争,出色地完成了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经受了艰难困苦和生与死的考验,表现了一个共产党员对共产主义事业的赤胆忠心和坚定信念。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孔飞遵照党中央的指示,赴内蒙古东部地区工作。他发动教育群众,发展党的组织,宣传党的民族政策,筹建干部学校,培养党的民族干部,为内蒙古自治区的成立和发展奠定了组织基础。

解放战争时期

1946年4月3日,四三会议召开,孔飞任“四·三”联合会的委员。4月15日,在赤峰正式成立了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卓索图盟分会,孔飞任副主任兼任组织科长(至10月)。9月8日,卓索图盟纵队在翁牛特旗成立,孔飞任内蒙古人民自卫军卓索图盟纵队副司令员(至1947年7月)。期间,他指挥大小战斗59次,歼国军300多人,迫降土匪280多人。他坚决执行党的工作方针和军事原则,领导和指挥了卓索图、昭乌达锡林郭勒剿匪战斗和敌后游击战,给国民党反动派和封建势力以沉重打击,保卫了当地人民政府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巩固和扩大了解放区,为保卫土地改革和民主政权建设,为配合辽沈战役,为内蒙古各族人民的翻身解放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绩。

1946年10月至1947年11月,孔飞任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卓索图盟分会主任。在此期间,孔飞领导了卓索图盟地区的土改工作。

1947年6月,孔飞率部配合冀察热辽部队相继解放昭乌达盟、卓索图盟两个盟的全境。7月,孔飞任卓索图盟纵队司令员(至1948年1月)。

1948年1月,孔飞任内蒙古人民解放军卓索图盟纵队司令员。

1948年9月至1949年4月,卓盟纵队改为内蒙古骑兵第十师后,孔飞任师长。他率部参加大小战斗20多次,曾转战于热辽地区。辽沈战役中,孔飞以骑兵的优势,追歼溃逃的国民党军和多股当地的土匪,曾追歼到锡林郭勒盟。

1949年5月,为了适应即将开始的解放全中国、向全国进军的形势,内蒙古人民解放军改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内蒙古军区乌兰夫任司令员兼政委。内蒙古骑兵第十师整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内蒙古军区骑兵第三师,孔飞任师长(至9月)。

建国之后

1950年,骑三师接受了修筑辽河大坝的任务,时间紧任务重,工具只有铁锹、箩筐等。孔飞研究提高工作效率的方法,用73天的时间率部修筑了90多公里的辽河长堤。

1950年10月至1953年3月,孔飞任内蒙古军区兴安军分区司令员兼政委,领导了抗美援朝兵员补充和剿匪工作。

1951年1月至1952年7月,孔飞任中共兴安军分区委员会党委书记。

1952年8月至1954年3月,孔飞任蒙绥军区副参谋长、军法处处长。

1954年3月至7月,孔飞任内蒙古军区副参谋长。

1954年7月至1960年5月,孔飞任内蒙古军区参谋长。

1955年4月至1961年4月,孔飞任内蒙古自治区体育运动委员会副主任。

1955年,孔飞进南京军事学院高级班学习。

1955年9月,孔飞被中央军委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二级解放勋章。

1957年3月至1966年9月,孔飞任内蒙古军区副司令员。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他认真贯彻党中央、中央军委关于人民军队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方针政策,一心扑在部队建设、边防建设和民兵建设上,经常深入部队和边防一线调查了解情况,总结推广经验,为部队的管理教育、军事训练倾注了大量心血。特别是在骑兵部队的建设上有所建树,他亲自组织编写了中国人民解放军骑兵师(团)、连以下战斗条令、队列条令和马术教范。编写了合成军队军、师、团营沙漠地战斗条令,炮兵营、群沙漠地战斗条令。为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他在任内蒙古军区副司令员期间,兼任内蒙古自治区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内蒙古体育事业和国防体育的蓬勃兴起、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959年5月20日至1964年,组织写作班子完成了60余万字的骑兵师(团)和连以下战斗条例各一本和有队列条例、马术教范各一本,有军队军、师、团、营沙漠地战斗条令和炮兵营、群沙漠地战斗条令各一份。

1961年4月至1966年12月,孔飞任内蒙古自治区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

“文革”中,孔飞受到残酷迫害。

1977年,孔飞获得平反,恢复工作。

1978年10月至1979年12月,孔飞任内蒙古自治区革命委员会主任。

1978年10月至1982年12月,孔飞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届委员会常委(至1983年3月)。

1979年12月至1983年1月,孔飞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

1980年2月至1983年1月,孔飞任中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书记。他对党忠心耿耿,不计较个人得失,以忘我的革命热情,呕心沥血,夜以继日地工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他坚决贯彻执行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他尊重科学,重视知识分子和科技工作,亲自组织落实重大科研项目;他关心群众疾苦,深入基层,作风踏实,生活简朴,始终在第一线指导工作;他从内蒙古的实际出发,制定了一系列工、农、牧、副、林经济政策和发展规划。他担任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以来,为拨乱反正,落实政策,平反冤假错案,实现工作重点向经济建设的转移,推动国民经济全面发展和改革开放事业,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大好局面,为加快内蒙古自治区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内蒙古各族人民的共同繁荣、富裕,做出了卓越贡献。

孔飞还是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第一、二届委员会委员,自治区第二、四、五次党代表大会代表,自治区第五、六届人大代表,中共十二大候补代表,第六、七届全国政协常委。

1988年,孔飞被授予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1993年1月23日,孔飞因病在呼和浩特逝世,享年82岁。

所获荣誉

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二级解放勋章。

1988年7月,被授予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人物评价

孔飞同志是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我军杰出的军事指挥员、内蒙古自治区的卓越领导人、优秀的民族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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